前言
顺利拿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不少人会疑惑”这份证明书能用到什么时候”。好不容易取得的证明书,一旦超过有效期就会失去效力。特别是在调整赴日行程、办理驻外机构签证手续时往往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正确掌握证明书的有效期限非常重要。
本文将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的《出入境审查·在留审查问答集》,就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限进行梳理。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
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出入境审查·在留审查问答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
具体而言,若自证明书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未办理登陆申请,该证明书将失去效力。也就是说,自领取证明书之日起,就开始了为期3个月的倒计时。
所谓”登陆申请”,是指在日本机场或港口向入境审查官申请获得登陆许可的手续。要点在于,必须在证明书交付之日起3个月以内,实际在日本的登陆审查现场完成申请。考虑到将证明书寄往海外所需的时间、驻外机构办理签证所需的时间以及机票安排等因素,需要制定留有余地的行程安排。
为什么会设定有效期限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是用来证明”拟在日本从事的活动符合在留资格,也符合登陆许可基准”的文件。然而,若证明书交付后经过时间过长,其间本人的情况或接收单位的情况都可能发生变化。以就劳为由接来的情形,工作单位的状况可能发生变化;以结婚为由接来的情形,婚姻关系的状况也可能发生变化。
如果让证明书所表示的”符合条件”这一状态长期保持有效,就有可能导致交付时的事实与登陆审查时的事实相差过大。可以这样理解:3个月这一期限,正是为了将这种情况变化的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而设置的界限。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与签证的有效期是两回事
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出入境审查·在留审查问答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与签证(査证)的有效期不同,需要特别注意。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与签证分别由不同机构、在不同时间发行。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日本国内(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等)交付,须在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登陆申请
- 签证(査证):由驻外机构发行,含有确认护照有效性、推荐入境无障碍两层意思
即使凭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向驻外机构申请获得了签证,签证本身的有效期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3个月的有效期,也是分别独立管理的。切不可认为”只要拿到签证就万事大吉”,同时也要留意证明书方面3个月这一时限。
安排行程时应注意的事项
自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到实际登陆入境,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 在日本国内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 将证明书原件邮寄或转交给身在海外的本人
- 本人在驻外机构申请签证签发
- 获得签证签发
- 安排机票等,赴日出行
- 在日本机场等地办理登陆申请
由于需要在3个月内完成上述全部流程,建议取得证明书后尽快转交给海外的本人,并着手准备签证申请。特别是有些驻外机构签发签证需要一定天数,因此更应留有余地地提前行动。
万一未能在3个月内完成登陆申请,证明书将失去效力。此时可能需要重新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开始办理,因此期限管理非常重要,请务必留意。
总结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为自交付之日起3个月。必须在此期间内完成在日本的登陆申请,一旦超过期限,证明书将失去效力。此外,还需注意这3个月的期限与签证(査证)的有效期是两回事。
取得证明书后,尽早规划好包括签证申请和出行准备在内的整体行程,有助于顺利入境。如果对手续办理或行程安排感到不安,建议咨询专业的行政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