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企业招聘负责人或留学生本人在雇用/从事打工时,首先需要掌握的就是”就劳时间上限”这一规则。留学生只要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即可打工,但并非可以无限制地工作,法律对可就劳的时间范围有明确规定。

本文将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出入境审查·在留审查问答》第65、66问的内容,具体解读留学生打工的就劳时间规则。

原则上”每周不超过28小时”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问答中做出如下说明:

“留学生若持有概括性资格外活动许可,可从事每周不超过28小时以内(教育机构的暑假、寒假等长期休假期间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以内)的就劳(不含从事风俗营业等,且仅限在教育机构在籍期间)。”(摘自《出入境审查·在留审查问答》第65问)

整理该规则要点如下:

  1. 原则上每周不超过28小时
  2. 暑假、寒假等教育机构长期休假期间,适用每日不超过8小时的特例
  3. 不包括从事风俗营业等行业
  4. 仅限于在教育机构在籍期间

“每周28小时”这一限制并非固定于某个星期或结算日,一般理解为以最近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总和来判断。若同时在多个打工场所工作,需要将各处的工作时间合计后控制在28小时以内,需特别留意。

长期休假期间最多可工作至每日8小时

暑假、寒假等学校规定的长期休假期间,通常的”每周28小时”限制会切换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的标准。问答第66问中也再次确认了这一点:

“持’留学’在留资格并拥有资格外活动许可者,在暑假等教育机构长期休假期间,可从事每日不超过8小时以内的资格外活动。”(同问答第66问)

也就是说,在长期休假期间,理论上可以实现每日8小时、每周5天这种接近正式员工的工作方式。对于希望在暑假期间集中打工的留学生,以及希望在旺季安排较长工时的企业而言,善用这一特例是关键所在。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每日8小时”这一标准仅限于长期休假期间适用,通常的上课期间原则上仍需恢复到每周28小时以内。

持个别性资格外活动许可者需确认证印

部分留学生取得的并非概括性许可,而是个别性资格外活动许可。此种情况下,护照上贴附的证印会具体记载所许可的活动内容及时间等条件,雇用双方均需仔细确认这些内容(参见《出入境审查·在留审查问答》第66问)。

雇主应注意的要点

企业人事负责人在雇用留学生打工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通过在留卡确认在留资格及资格外活动许可情况:雇用持有”留学”或”家族滞在”在留资格的人员时,必须确认对方是否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
  • 彻底管理就劳时间:对于开设多家门店的企业,或雇用同时打多份工的留学生,虽然准确掌握对方在其他门店、其他公司的工作时间存在一定难度,但雇主也应积极配合做好时间管理。
  • 不得从事风俗营业等行业:即使持有资格外活动许可,也不允许在风俗营业等行业就劳。

如果超出上述规则安排就劳,不仅留学生本人,明知情况仍予以雇用的企业一方也可能被追究非法就劳助长罪的责任,这一点务必牢记。

总结

留学生打工的就劳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不超过28小时,暑假、寒假等长期休假期间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这是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官方问答中明确规定的具体标准。留学生本人以及雇用企业都应正确理解这一规则,这是安心工作、安心雇用的第一步。若对就劳时间的管理存在疑问,建议重新确认资格外活动许可的内容,并视情况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