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当您打算邀请外国人来日本,或者本人计划入境并在日本居留时,几乎必定会遇到”签证(査証)”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这两个词。这两份文件虽然都与入境日本有关,但发行机关和所具有的意义其实完全不同。
本文将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的《出入境审查·在留审查问答集》,尽量通俗易懂地梳理二者的区别。如果您正在考虑办理邀请手续,或以配偶、就劳等身份接家人来日,先理解这两者的区别,将有助于把握后续整个手续流程。
什么是签证(査证)
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出入境审查·在留审查问答集》,签证(査证)是由驻外机构,即海外的日本大使馆、总领事馆等发行的文件。
签证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 对该外国人所持护照(旅券)有效性的”确认”
- 对以签证所载条件入境日本不存在障碍的”推荐”
也就是说,签证是在入境日本之前,由驻外机构作出的一种判断表示:”该护照没有问题,在此条件下入境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签证始终只是入境前的一种推荐,并非由日本国内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发行,这一点是首先需要把握的要点。
什么是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则是与日本国内手续相关的文件。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出入境审查·在留审查问答集》中作出如下说明:
外国人要在日本登陆,需要满足以下4项条件:
- 甲:护照及签证有效
- 乙:拟在日本从事的活动不属虚假,符合在留资格,并符合登陆许可基准
- 丙:在留期间符合法务省令的规定
- 丁:不属于拒绝登陆事由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就是就上述4项条件中的”乙”预先加以证明的文件。在登陆审查时出示该证明书,可以使登陆审查更加顺利地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观光、探亲、短期商务等赴日目的为主的”短期滞在”在留资格,并不适用该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制度。以短期滞在方式入境时,走的是另一套手续流程,这一点也应当了解。
为什么要事先取得证明书
如果在登陆审查现场从头开始全面审查是否符合在留资格,会耗费大量审查时间,机场等窗口也容易出现拥堵。因此,事先在日本国内证明”此人拟从事的活动符合该在留资格,也符合相关基准”,从而简化当天登陆审查手续,这正是该制度设立的宗旨,这样理解会更容易明白。
谁可以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出入境审查·在留审查问答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可以由打算入境的外国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申请。
代理人的具体例子包括:
- 打算在日本就劳的情形:由接收企业的职员担任代理人
- 打算与日本人结婚后入境的情形:由外国人的配偶(日本人)担任代理人
实务中,多由邀请企业的负责人或家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手续。正是由于有这一代理人制度,本人身在海外时也能推进日本国内的手续。
持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就能入境吗
这是一个容易被误解的地方:仅凭持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不能直接入境日本。
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出入境审查·在留审查问答集》,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还必须在驻外机构出示该证明书,并务必取得签证(査证)的签发。也就是说,需要经历以下流程:
- 在日本国内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 将证明书寄送给身在海外的本人
- 本人在驻外机构申请签证签发,并出示证明书
- 获得签证签发
- 在日本机场等地接受登陆审查
此外还需注意,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不保证一定能够入境。如果在登陆审查时,因情况发生变化而发现不符合登陆许可基准的事实,即使持有证明书,也可能不被许可登陆。
总结
签证(査证)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虽然都与入境日本相关,但发行主体和作用完全不同。
- 签证(査证):由驻外机构发行,用于确认护照有效性并推荐入境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日本国内交付,用于证明符合登陆许可基准的文件
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非手续的终点,之后还需取得签证签发,并通过登陆审查,才能真正入境日本。理解这一整套流程非常重要。如果您对手续顺序或所需材料有疑问,建议一边参考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公开资料,一边咨询专业的行政书士。